强化服务质量,做好企业“知心人”。主动作为、精准施策,以企业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导向,制定走访计划,组织社区民警常态化上门走访,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、安全保障和所遇难题,随时为企业提供治安、法律等方面的专业咨询。同时,主动深入企业全面排查涉企纠纷,积极对接街道、人社等单位,多部门合力形成优势互补、有机衔接、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。针对摸排的各类矛盾纠纷,进行归类分析和风险评估,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。重点从消防安全、内部安全保卫、安全生产等方面强化对企业的隐患排查,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强化指导监管、帮扶整改,切实帮助企业拧紧“安全阀”。下一步,龙镇中心派出所将继续加强对辖区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指导检查,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及“三防”要求,及时堵塞安全漏洞、消除不安全因素。同时,因地制宜科学部署巡逻方案,灵活运用车巡、步巡、视频巡相结合方式,每日不间断对企业及周边开展治安巡逻,提高见警率、管事率,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,确保企业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持续安全稳定。
责任编辑:蒲公英
(本文来自群众来信,其观点不代表人民法制维权网的观点,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)
人民法制维权网提示
请你记住,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强大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五条规定: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,必须予以追究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: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,接受人民的监督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、出版的自由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四十一条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,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。
- 上一篇:冰城公安:守护平安出行“大动脉”
- 下一篇:无下一篇